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3)38号)相关规定,曾浩晨、曾庆文、何振华、刘璨、杨骁、姚亚都、谭哲波(共计七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且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依据上述规定,我院拟对上述四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退学告知函无法通过邮寄方式有效送达相关学生,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通过学院网站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曾浩晨 学号:201530174009 专业:运动训练
曾庆文 学号:201430174116 专业:运动训练
何振华 学号:2009170407 专业:体育教育
刘璨 学号:201430171055 专业:体育教育
杨骁 学号:201830174102 专业:运动训练
姚亚都 学号:2013171101 专业:运动训练
谭哲波 学号:2013171103 专业:运动训练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10日之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院反映。
联系电话:18973158811电子邮箱:125905545@qq.com
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由学校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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