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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2018年07月25日 10:03  点击:[]

第一条: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的服务能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通过建立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加强就业指导,提供多元化援助,力促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将就业困难毕业生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依据毕业生的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帮助:

1、就业经济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

2、就业能力困难,主要是指学生个人能力明显低于职业基本要求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

3、就业心理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心理素质偏低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包括就业心理准备不足、就业心理负担过重、就业心理恐慌等。

4、就业观念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为择业观念和择业方法不能适应现实社会要求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以及就业期望过高,对就业市场缺乏冷静认识的毕业生等。

第二条 :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档案。对我院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调查、统计与核实,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档案,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

第三条:实施个性化就业帮扶。了解每一位就业困难毕业生的需要和不足,根据不同特点,开展一对一就业技能指导和服务工作。通过党员同学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提升技能水平,辅导员有针对性的就业政策、就业技巧和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计划。各班确定一对一帮扶对象帮助者和受助者名单。

第四条:积极开展就业培训课程。开展素质拓展、职业培训、模拟面试等新颖的培训项目,让学生提高就业能力。

第五条:开展心理指导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深入研究各类就业困难学生心理和疏导策略。针对就业存在不同困难的学生,开展如何扬长避短,充分展示自己,积累求职经验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增强毕业生自立自强意识和求职信心。

第六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工作。对往年家庭困难的学生就业情况就行调查,结合当年就业政策,做好提前准备,及时调整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帮助,及时发放援助费用。

第七条:鼓励学生主动创业。让学生学习相关政策,特别是长沙市创业服务指南。积极为学生与企业搭线,对在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进行奖励。积极联系创业成功的校友返校开展讲座,进行创业指导。

第八条:重点推荐和长期跟踪。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优秀的毕业生,开拓就业渠道,积极为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做好动态信息的统计,及时了解就业后毕业生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编辑:余友

责编:罗瑞霞

审核: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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