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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团校规章制度

发布人:日期:2018年07月25日 10:00浏览数:

一、团校学习各项制度

1、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在团校学习和活动期间必须佩带团徽,着装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2、参加团校的学员,在参与学习期间要端正学习态度,每讲都认真学习,室内课程做到手机静音,不交头接耳,维护课堂秩序,认真做好笔记。

3.学员之间要相互团结,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讲文明,尊敬老师。

4.思想方面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各个思想教育活动。每位学员须参加每周升旗仪式,两次未到者,取消团校学习资格。

5.学员应积极参加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支部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学员考勤登记制度

1.团校考勤工作由院团委负责,各团支部书记及团校学习小组组长协助进行。

2.考勤表由院团委制定,团校学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各组组长进行考勤签到。

3.学员在学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确有要事不能来上课或参加活动,须向本年级辅导员请假并将请假条交给培训班班长。

4.一般情况下,上课期间不能离开,若临时有急事,须向授课老师请假并获批准后才能离开。

5.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取消团校学习资格,并不予结业。

A. 无故缺席1次以上者。(含1次)

B. 请假2次以上者。(含2次)

C. 迟到或早退达2次以上者。(含2次)

3、学习和作业制度

1.学员要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讲,做到学有所得;

2.学员努力学习团的知识,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理论联系实际,在团工作实践中应用理论并提高理论水平,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团的建设工作;

3.按时按质量完成作业,不得迟交、缺交;

4.学员作业情况与学员结业、评优相联系;

5.此次团校培训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学习结束后学员需撰写一份思想汇报交至组长。由班长收集、整理、并评选出优秀心得由青年传媒中心在院网上刊登出来;

4、班干部制度(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的各项事务

组长:负责组内的学习及日常事务(负责每次小组心得的收集及活动的开展)

二、 考核办法

(一)个人评分细则:

1.考核时间、地点由院团委统一安排。

2.考试成绩分平时成绩(40%)和笔试成绩(60%)两部分。

3.平时成绩计算依据及各占分比例:

理论学习(60%)

A、出勤情况(30%);

B、心得体会撰稿(30%);

C、结业考试(40%);

实践学习(40%)

A、开展主题实践活动(80%)

B、其他实践活动(20%)

4.笔试考试题型分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其中主观题占50%,客观题占50%。

5.由组长负责,每组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等多种形式以组为单位选出“优秀学员”;

6.积极为本院刊物及相关刊物投稿者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学员”;

7.学员完成学习任务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考核合格者,均可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8.以组为单位推选“优秀学员”(具体评分方式参见评分细则),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同学,给予以下奖励:

(1)由团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2)作为推荐进党校学习的重要条件;

(3)作为推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编辑:余友

责编:罗瑞霞

审核:夏禹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