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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寝室规章制度

2019年06月28日 12:28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文明建设,强化宿舍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方法。

一、宿舍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宗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各学院要重视学生宿舍文明建设,不断深入学生寝室,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注重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三、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交齐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强占或擅自调换床位。

四、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学生处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

五、遵守作息时间。宿舍6:00开门,23:00关门就寝,(周五、周六及法定节假日推迟半小时关门)。

六、就寝后宿舍不得从事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上网聊天,打电游等),晚归者须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方可入内。

七、严格门卫制度、会客制度。未经管理人员批准,学生不得私自留宿外人,违者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来访客人经传达登记后方可在传达室会客。

八、讲究公共卫生。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每间宿舍的卫生和内务由所住学生负责,同时做到室内、门前“三无”,即:无垃圾、无脏水、墙上无污迹,禁止随地吐痰,乱泼脏水脏物,乱扔废纸,果皮等杂物;禁止在宿舍内踢球、打球;禁止带盒饭进入宿舍,室内垃圾及时清扫入篓。

九、爱护公共财物。宿舍成员应自觉爱惜、妥善保管宿舍中的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室内家或设备,禁止乱写乱画、乱刻乱钉、污损墙壁等损坏公物的行为。违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出分。

十、保障宿舍安全。宿舍成员应配合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安全防火,治安防盗的工作,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爱护舍内消防设施。学生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断电源;禁止在宿舍经商,严禁商贩进入宿舍;禁止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热器具;禁止在宿舍点蜡烛和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具等明火器具,严禁焚烧杂物;禁止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打牌赌博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禁止自行车和宠物进入学生宿舍。

十一、深入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以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对评出的文明寝室实行公开挂牌制度,并给与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十二、本办法自生效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附:宿管站老师联系电话

杜平:13974905655

喻灵芝13574140510

黄新明13974816959

张美纯13873107320

伍小国135875744757

周方胜13469083498

罗麓明15116245260

保卫科肖科长联系方式1357480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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