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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新生晚自习考勤制度

2018年07月25日 09:58  点击:[]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加强新生学风管理,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新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新生

自习时间:每周一至周四晚 19:00至20:3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自习室及座位安排准时参加完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自习纪律,未经允许不得缺勤。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者,须经辅导员及班主任批准,必将有效请假条放置座位上以备检查,其他一切以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一律不予认可。

2、参加社团例会等会议的,请协调各部门在晚自习以外的时间召开。

3、班长统计完自习参加正常上课、选修课同学的名单上交学习部,经核实后方可以请假对待。

4、自习期间需临时外出等情况务必在值班人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教室,外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逾时即作早退处理。

5、各班晚自习负责人要及时将缺勤人员统计并上报给辅导员及班主任;

6、校队请假制度条例:统一打印出训练人员名单,并且教练签字同意之后必须再到李波书记那批准通过。

7、病假、事例请假制度条例:必须经由辅导员签字批准。

三、纪律要求

1、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听、玩手机。

2、晚自习每人须带书本及作业本。

3、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4、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晚自习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晚自习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一次者于次日由班主任进行全班通报批评,班主任进行谈话并做谈话记录;

2、凡晚自习无故缺勤一律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2次按1次旷课处理;

3、连续2次缺勤者,将由辅导员进行年级通报批评并在年级大会上做公开检讨;

4、连续3次缺勤者,

4、预备党员、入党学习积极分子出现违纪者一律推迟发展,学生干部违纪者取消一切职务,学院通报批评;

5、考勤过程中,班级晚自习负责人,学习委员,晚自习检查工作人员有包庇行为或是消极应付,一经查实,即取消一切班级或其他职务,交写检讨书,并进行处分;

6、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取消评选“优秀班级”的资格;

7、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8、同等条件下,在自习期间表现良好的个人在评奖、评优、党校学习等活动中优先考虑;

体育学院学生办公室

编辑:余友

责编:罗瑞霞

审核: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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