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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3年10月27日 15:3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严格执行限额申报制度。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根据国家限定的申报指标进行评审推荐。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学校决定组织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个人填报

意欲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者(本次申报不含教育学和艺术学项目),请使用旧版申请书认真填报。2013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书(含活页)》、《形式审查意见表》(申请人须填好表头内容,对照审查要点自查并签字)、《专家审核意见表》(申请人须填好表头内容)各1份交给本院科研秘书。申请书和活页装订在一起,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形式审查意见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不符合要求者,科研秘书可以拒收。

二、形式审查

科研秘书根据《形式审查意见表》中的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逐条审核,指出问题并签字。该意见表复印一式3份,申请人、科研秘书、社科处各一份备查。

三、专家预审

学院或学科组织专家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重点对申请书的选题、队伍组织、课题论证、研究基础进行讨论,提出具体修改建议。评审会议要求有专人记录,填写《专家审核意见表》并请专家签字,复印一式3份,申请人、科研秘书、社科处各一份备查。

预审工作请集中在2013年12月1日-12月15日期间完成。

四、修改复查

科研秘书将申请书和两类意见表及时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认真修改后,于2013年12月20日前提交申请书(含活页)修订稿1套,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连同每个项目的《科研秘书形式审查意见表》和《专家审核意见表》,报送社会科学处审核。社会科学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和审查程序不全的材料。

五、其他说明

1、机关单位和理科各学院因申报数量较少,请申请人于2013年11月30日前自送社会科学处进行形式审查。专家预审环节请根据所报学科联系相关学院把关。

2、正式申报时间待国家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通知下达时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社科处网页。




联 系 人:王仙花

联系电话:0731-88872476

电子邮箱:539880723@qq.com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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