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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20日 15:25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社评[2013]18号),请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现结合《2013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工作实施方案》,将我校有关申报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鉴定的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成果鉴定的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成果中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和建议、对策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完整。
  3.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或创造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成果鉴定辅助材料
  1.成果的综合材料报告(包括成果立项、研究过程、应用转化等情况的简要说明)。
  2.公开出版的著作或者公开发表的相应论文。
  3.成果的立项、获奖和社会反响等情况。
4.成果应用情况。
(三)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
3.成果存在法律上的权属争议的。
4.已经通过省部级单位组织鉴定的。
(四)关于申报材料作假的处罚
本次鉴定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即使在申报时未发现,参评后一经发现或查明,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将立即其取消当年及以后4年参评资格,同时责任人应承担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著作权归属不明确和不合法而造成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成果鉴定申报的程序及要求
 (一)有意申报者必须首先下载《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总体文件》(详见通知附件),认真阅读实施方案等文件,按要求和程序申报。
 (二)所有申报者必须在11月25日前登录湖南社科网(www.hnsk.gov.cn)点击“社会科学信息系统”进行个人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并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才能使用个人账号,进行在线申报(已经申报过成果评奖的申报人如果再申报成果鉴定不用重新注册,使用原成果评奖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新申报人要重新注册)。
 (三)所有申报成果鉴定的网上填报工作请在11月30日前完成,申报成果鉴定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或CAJ格式上传。所有申报材料须报社科处逐一审核无误后,由社科处正式提交。
 (四)申报成果鉴定材料审核截止时间安排如下:12月2日,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12月3日,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12月4日,教育科学学院、商学院、旅游学院;12月5日,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及其他单位。
 (五)请有意申报者尽量提前进行申报,避免网络申报后阶段数据太多造成网络堵塞,以便社科处跟踪申报情况,做好答疑解惑与申报材料审查等工作。
 (六)纸质材料要求: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审核把关,必须打印1份与网上电子申报表格相一致的纸质申报表格;成果鉴定申报材料,著作需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请单位科研秘书对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用《鉴定申请表》中封面贴于资料袋面上;同时再将《鉴定申请表》和所有表格各打印1份,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于12月5日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正文   电话:88872476   Email:kycp@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1月20日

编辑:余友

责编:罗瑞霞

审核: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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